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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莓

发布日期:2025-12-18 09:58    点击次数:195

那天晚上在太原草莓,郝某和刘某是在老乡聚会上认识的,第二天中午吃完饭,两人一起去了酒店房间,本来刘某说好只是聊聊天,等朋友来了就走,但郝某还是转过去1500块钱的红包,还向她要走手表,这件事听起来就有点奇怪。

后来郝某想要发生关系,刘某始终表示拒绝,最终未能得逞,几天后刘某选择报警,警方检查刘某身体时发现她身上留有挣扎造成的伤痕,郝某随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交代了事情经过,这起事件过程清楚,就是一方不肯接受,另一方强行意图发生关系,但最后没有成功。

检察院和法院都判定这是强奸未遂,有人替郝某辩护说女方收了红包、要了手表,这算不算默许了呢,法院直接否定了这个说法,法律上讲得很清楚,给钱送礼不等于同意发生关系,就算女方主动去了酒店,也不代表她放弃了自己的身体决定权,我觉得这一点特别重要,很多人总以为你既然来了就该配合,这种想法太危险。

这个案子还暴露了一个问题,有些男人把请吃饭、发红包、开房这些事当成性关系的入场券,他们觉得花了钱就该得到回报,但现实不是这样,碳渣交流群法律没有规定女性必须找合理理由才能拒绝,即使她一开始答应见面,中途改变主意也是她的权利,社交场合里的模糊地带不能当作借口。

还有人觉得刘某要手表是在诱导对方,但法院没有采纳这个说法,她表达想要手表只是说出自己的愿望,不等于愿意用身体来交换,这话说得有道理,不能把别人要个东西就当成是交易的信号,感情里最怕出现那种“我对你好,你就得回报我”的想法,法律已经划清了界限:物质上的往来和是否同意发生关系,完全是两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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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国内不少地方推出性同意指引,里面写明沉默不等于同意,事后收礼也不能当作原谅,这个案子正好发生在政策出台之前,成了现实中的例子,很多人以为没动手就不算犯罪,其实法律早就改变了这一点,灰色地带不是保护伞,而是风险区。

山西法院在去年审理的性侵案件中,有超过三成属于非暴力类型,其中约两成涉及金钱交易,被告人郝某作为初犯且未造成严重后果,但法院未对其适用缓刑草莓,这反映出当前针对此类利用情感关系实施的犯罪行为,司法态度趋于严格,这种做法值得肯定,不能因为被告人平时表现良好或出于一时冲动就减轻处罚,关键在于加害人是否尊重了受害人的自主意愿。

发布于:贵州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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