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残疾,中风病重在床,生活不能自理,吃饭筷子都拿不住,怎么可能签下一份‘卖地承诺书’?”王瑞欢至今想不通自家63平方米的土地,为何会在法院判决中“凭空消失”。
2015年,王瑞欢与母亲彭彩位于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的祖宅旁,一块63平方米的土地被邻居何绍文、何丝欣以“借用”为由占用,随后竟被砌起围墙、装上铁门,据为己有。近十年间,母女二人敢怒不敢言,最终踏上了一条愤怒而艰辛的维权之路。
事实清晰:自家合法土地遭邻居强占
王瑞欢的父亲王锡泉是村内合法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人。王锡泉本是残疾人,2010年,中风后肢体偏瘫严重,意识不清,生活不能自理,且为文盲。约2015年,邻居何家在建房时“借用”其宅基地北侧土地,此后便以围墙圈占,长期使用。
争议核心:一份疑点重重的“承诺书”
诉讼中,被告何家向法庭提交了一份核心证据——一份落款为2015年5月15日、写有王锡泉名字的《承诺书》。该文件称,王锡泉以2000元价格,将约45.5平方米土地“永久出让”。
原告方对此坚决否认:“我父亲当时已中风五年,双手颤抖,根本不具备书写能力,而且他是文盲,根本不会写字。”王瑞欢在庭上陈述,并拿出父亲2020年立下的遗嘱作为佐证,这份文件纯属伪造,是对方利用其父去世无法自辩而进行的恶意侵占。
展开剩余68%判决被指不公:询问聊天记录竟成“知情”铁证?
然而,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结果却令原告方难以接受。法院虽确认争议土地的使用权由王锡泉继承给妻女,但却采信了一份真实性存疑的《承诺书》。
更让王瑞欢无法理解的是,法院将其与何绍文的一段微信聊天记录作为关键佐证。记录中,无视我方辩解质证,王瑞欢曾询问“我爸是不是2000块把地卖给你了”,并抱怨“这样卖我亏大了”。法院认为,这证明她“已知悉”卖地事实。
“我那是质问和怀疑,碳渣交流群怎么能被当成认可和知情?” 王瑞欢感到绝望,“我问你是不是抢了我的钱,难道就代表我承认你抢得合法吗?”
程序与逻辑遭受双重质疑
本案判决引发多重法律与情理上的质疑:
证据认定草率:对一份写有残疾病重老人名字、涉及重大财产处分的承诺书,法院未深入审查其形成过程,仅凭被告一方虚假陈述及有争议的询问聊天记录便予以采信,举证责任分配显失公平。
权利继承被架空:判决实质上承认了这份《承诺书》可以永久性地处分属于村集体、且应由继承人继续使用的土地权益,使得合法的继承权被一张疑点重重的买卖协议轻易否定。
弱势群体保护缺失:法院在审理中,对原告方反复否认这份承诺书的真实性这一重大情节未给予充分审查与考量,未能体现司法对弱势群体的程序性保护。
一份判决,两种命运
如今,何家依然占有着那片土地,而王瑞欢家重建家园的道路被彻底阻断。她们本是合法使用权人,却输给了一张说不清道不明的“纸”。
“这不仅仅是一块地,这是我父亲的遗产,是我们一家人的根。”王瑞欢说,“如果法律连这种明显的侵占都不能制止,连残疾病重老人,弱势群体的权益都无法保护,普通人还能相信什么?”
本案所暴露的,不仅是一起邻里纠纷,更是司法实践中如何审慎审查证据、如何保护无法发声的弱者、如何捍卫物权法律严肃性的深刻命题。当聊天记录中的一句询问,就可以逆转白纸黑字的权属证明,法律的公信力与温度何在,目前已上诉,正等待着二审法院给出最终的答案。
法院采信“承诺书”,忽视病人真实状态
法院完全忽略了最关键的事实:王锡泉是否具备签署重大财产处分协议的能力。根据《民法典》第二十一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我父亲连生活都不能自理,怎么可能做出‘永久放弃土地’这样重大的决定?”王瑞欢质问,“如果今天是一个健康人签的,我们认;但一个瘫痪失语的病人,他的‘签字’能代表真实意愿吗?”
还我合法土地,还瘫痪老人公道
“2000 元连买个几平方米的杂物间都不够,怎么可能买下 45.5 平方米的土地?” 王瑞欢表示,将继续通过合法途径维权,希望能讨回被强占的土地演艺圈,也还瘫痪在床、无法自主辩护的父亲一个公道。“不能让坏人利用病人的弱势,堂而皇之地夺走别人的合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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